題庫總數:15
是非題:7 (○:3、╳:4)
選擇題:8 (A:0、B:3、C:2、D:3)
多選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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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下列情形,並非司法警察(官)A,對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甲實施犯罪調查之詢問時,應告知之事項:
    甲之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甲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甲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v   甲應該好好反省自己。
     
Q   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應即發動偵查。
v   刑事偵查,旨在追訴犯罪,縱對人民的基本權造成干預,也是不得己的,人民要忍耐,所以不需要提供權利受侵害之人法律救濟之管道。
    刑事偵查作為,不得抵觸刑事訴訟法以及其他法律之規定。
    刑事偵查作為,必須遵守無罪推定原則以及證據裁判或憑證認定原則。
     
Q   下列何者,司法警察官A不得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逮捕甲:
    甲於台北火車站著手竊盜旅客B之財物時,被A發現。
v   甲於台北火車站竊盜旅客B之財物後翌日,被A發現。
    甲被眾人追呼為甫實施殺人行為的兇手。
    甲因持有兇器、贓物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
     
Q   關於科技偵查,在立法上,必須遵守憲法上之法律保留原則、目的正當原則、比例原則、重大基本權干預之令狀原則以及法官保留原則之要求。
v  
   
     
Q   關於科技偵查,既無法律明文的授權規定,亦無明確的禁止規範,所以偵查機關可以任意為之,不論其是否會對於相對人之基本權造成重大之侵害。
   
v  
     
Q   關於附帶搜索,依照最高法院之見解,刑事訴訟法第130條規定所謂「立即可觸及之處所」,乃指在逮捕、拘提或羈押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在地附近,而可立即搜索之處所而言。但不包括被告隨身攜帶之手拿包或揹包。
   
v  
     
Q   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只要注意被告有不利之情形。
v   犯罪,非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現行犯,只有司法警察(官),可以加以逮捕,一般人不得為現行犯之逮捕。
    拘提,一定要憑拘票,不論情況多麼緊急,只要沒有拘票,就不能拘提,絕無例外。
     
Q   下列何者,並非刑事偵查之基本原則:
    憲法優位原則
    基本權優位原則
    法律優位原則
v   長官優位原則
     
Q   下列情形,縱有情況急迫,來不及向檢察官聲請拘票,但有拘提之必要,司法警察(官)亦不得逕行拘提乙:
    因現行犯之供述,且有事實足認為乙共犯嫌疑重大者。
    乙在執行或在押中之脫逃者。
v   乙所犯雖然顯係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但有事實足認為乙犯罪嫌疑重大,經被盤查而逃逸者。
    乙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Q   關於被告地位之形式,依照最高法院之見解,偵查階段初始,被告之身分或未臻明朗,是否為「被告之訊問」並不以形式上之稱謂是否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為斷,而應為實質上之功能性觀察,倘依偵查機關客觀所為之特定活動或措施,可判斷其主觀上業已認定特定之人有犯罪之嫌疑時,被告之地位已經形成。」
v  
   
     
Q   刑事訴訟之目的,在於經由程序正義,以實現實體正義;無程序正義,即無實體正義可言。
v  
   
     
Q   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刑事偵查,可以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
    刑事偵查,必須站在被害人一方,不用考慮偵查的中立性以及正平性問題。
v   刑事偵查,如涉及基本權之干預,必須遵守法律保留原則以及比例原則
    刑事偵查,應該大張旗鼓,不用躲躲藏藏,秘密為之。
     
Q   依據現行刑事訴訟法,刑事偵查機關基於犯罪偵查之目的,得使用「線上搜索之方式」,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之網路系統中植入「木馬程式」或其他程式,蒐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於網路上活動之資訊,以期發現犯罪之事實。
   
v  
     
Q   下列敘述,何者為是:
    司法警察(官)執行拘提或逮捕時,不須當場告知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拘提或逮捕之原因及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所列事項,並注意其身體及名譽。
    司法警察(官)執行拘提、逮捕或解送,一律不得使用戒具。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司法警察(官)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須遵守比例原則。
v   拘提或因通緝逮捕之被告,司法警察(官)應即解送指定之處所;如二十四小時內不能達到指定之處所者,應分別其命拘提或通緝者為法院或檢察官,先行解送較近之法院或檢察機關,訊問其人有無錯誤。
     
Q   關於科技偵查,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已經有明確授權偵查機關基於偵查之目的,得使用GPS或M化車或其他定位型科技設備作為偵查方法。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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