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題庫總數:20 | ||
| 是非題:10 (○:6、╳:4) | ||
| 選擇題:10 (A:2、B:2、C:2、D:4) | ||
| 多選題: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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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 r | 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可能負擔哪些法律責任? |
| o | 行政罰鍰 | |
| d | 民事賠償 | |
| d | 刑事處罰 | |
| v | a | 以上皆是 |
| y | r.o.d.d.a.y.e.y.e. | |
| Q | e | 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公開或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
| v | y | ○ |
| e | ╳ | |
| . | r.o.d.d.a.y.e.y.e. | |
| Q | r | 在網路上發表性別歧視、厭女或仇女的言論,可能構成性騷擾。 |
| v | o | ○ |
| d | ╳ |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對於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的申訴受理窗口,何者為「非」? |
| y | 若行為人任職於公務單位,向該單位申訴 | |
| v | e | 若行為人是公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向該單位的上級機關申訴 |
| y | 若行為人是私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向所在地的社會局(處)(或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申訴 | |
| e | 其他情況向發生地的派出所申訴 | |
| . | r.o.d.d.a.y.e.y.e. | |
| Q | r | 性騷擾案件成立與否,完全取決於被害人個人主觀之感受。 |
| o | ○ | |
| v | d | ╳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性騷擾的發生可能源自於哪些因素? |
| y | 權力不對等 | |
| e | 性別刻板印象 | |
| y | 對性騷擾的迷思與錯誤認知 | |
| v | e | 以上皆是 |
| . | r.o.d.d.a.y.e.y.e. | |
| Q | r | 如果同在一個職場,行為人上班時性騷擾被害人,下班後也繼續性騷擾被害人,依照現行法,上班時的性騷擾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來處理、下班後的性騷擾用〈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 |
| o | ○ | |
| v | d | ╳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對行為人可採取的法律處分不包括? |
| v | y | 強制接受輔導教育 |
| e | 行政罰鍰 | |
| y | 民事賠償 | |
| e | 刑事處罰(依行為態樣) | |
| . | r.o.d.d.a.y.e.y.e. | |
| Q | r | 若被害人事後仍與行為人保持正常互動,代表該言行並不違反其意願,不構成性騷擾。 |
| o | ○ | |
| v | d | ╳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性騷擾案件若調解成立,已提起的申訴、刑事告訴或自訴均視為撤回,民事訴訟也視為訴訟終結。 |
| v | y | ○ |
| e | ╳ | |
| y | r.o.d.d.a.y.e.y.e. | |
| Q | e | 發生性騷擾事件的因應方式,何者為正確的敘述? |
| . | 必須蒐集到被騷擾的直接證據,或是在被性騷擾當下立即蒐證,否則性騷擾申訴不會成立 | |
| r | 行政申訴、刑事告訴、民事求償沒有時效,被害人隨時提出皆可 | |
| o | 被害人若不提出申訴,只是他/她不夠勇敢,我們應持續反覆提醒,直到他/她提出申訴為止 | |
| v | d | 「113保護專線」24小時全年無休,任何時間自己或他人遭受性騷擾,都可以打電話求助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應主動提供或轉介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予被害人。 |
| v | y | ○ |
| e | ╳ | |
| y | r.o.d.d.a.y.e.y.e. | |
| Q | e | 下列哪項是對性騷擾的「正確」理解? |
| . | 同性碰來碰去很正常,不會構成性騷擾 | |
| r | 男人都喜歡聽黃色笑話,不會覺得自己被性騷擾 | |
| o | 女人常故作矜持,嘴巴上說不喜歡,其實心裡不會介意 | |
| v | d | 我們都應該約束自己的言行、尊重他人的界線,不應隨便以性或性別的話題開玩笑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1)性騷擾防治法(2)性別平等工作法(3)性別平等教育法,請排出「性平三法」適用檢視的順序: |
| y | (1)(2)(3) | |
| v | e | (3)(2)(1) |
| y | (2)(3)(1) | |
| e | (1)(3)(2) | |
| . | r.o.d.d.a.y.e.y.e. | |
| Q | r | 若性騷擾是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則以〈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該性騷擾事件,不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 |
| o | ○ | |
| v | d | ╳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以下對於性騷擾被害人的描述,何者正確? |
| y | 被性騷擾的人多半是因為自己穿著暴露,引人遐想 | |
| e | 被害人如沒有當場拒絕,即喪失申訴及提告的權利 | |
| v | y | 被害人提出申訴或提告,是行使合法權利,並非害群之馬;破壞和諧者應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人 |
| e | 開黃腔沒有對別人造成什麼損失,是被害人自己缺乏幽默感 | |
| . | r.o.d.d.a.y.e.y.e. | |
| Q | r | 性騷擾的判斷,應考量被害人的感受,除〈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外,皆不考量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 |
| v | o | ○ |
| d | ╳ | |
| d | r.o.d.d.a.y.e.y.e. | |
| Q | a | 以下對於「權勢性騷擾」的描述,何者為「非」? |
| v | y | 無法律明確定義 |
| e | 雙方須有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 | |
| y | 行為人對被害人有監督、照護、指導之權 | |
| e | 除看雙方的關係之外,行為人也須「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 |
| . | r.o.d.d.a.y.e.y.e. | |
| Q | r | 對於「場所主人責任」的描述,何者為「是」? |
| o | 性騷擾事件發生後,場所主人才負有責任 | |
| d | 是否要舉辦或要求員工參與性騷擾防治的教育訓練,取決於各單位自己的規劃,法律並無規定 | |
| v | d | 場所主人負有檢討所屬場所安全之責任 |
| a | 雖被害人有蒐證需求,但監視錄影屬於私人財產,不應對外提供 | |
| y | r.o.d.d.a.y.e.y.e. | |
| Q | e | 「過度追求」可能構成性騷擾,也可能同時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
| v | y | ○ |
| e | ╳ | |
| . | r.o.d.d.a.y.e.y.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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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哪一年通過的? ν民國91年 民國93年 民國95年 民國97年
謝謝分享,本題已經有收錄囉
屬性騷擾防治法之案件,如果加害人無業或不知何人時,應由誰負責調查? 由加害人所屬單位 社會局 V 警察局 勞工局
感謝分享,本題已收錄
屬性騷擾防治法之案件,如果加害人即為該單位之負責人時,應由誰負責調查? 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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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是自哪一年起施行的? 民國91年 民國93年 V民國95年 民國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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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公共場所被不明人士性騷擾,可向誰求助? 警察局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場所主人 v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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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案件調解如果沒成功,後續可如何處理? 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V可直接移送給該管的司法機關 V可免徵收第一審裁判費
私立學校職員及工友可根據哪項法令的規定提起性騷擾申訴及訴訟呢? 答案是:性別平等教育法
私立學校職員及工友可根據哪項法令的規定提起性騷擾申訴及訴訟? 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是《性別工作平等法》!!!!!!!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陳亦偉台北26日電)長年輔導性侵加害人的學者邱惟真表示,高危險性侵犯「幾乎沒有治癒的一天」,應靠內部自我監控與外部社會監督雙管齊下,才能預防再犯。
X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應主動提供或轉介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予被害人。 X「過度追求」可能構成性騷擾,也可能同時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X性騷擾的判斷,除考量被害人的感受,也應考量事件發生之背景、環境、當事人之關係等情形。 以下對於性騷擾被害人的描述,何者正確? 被性騷擾的人多半是因為自己穿著暴露,引人遐想 被害人如沒有當場拒絕,即喪失申訴及提告的權利 V被害人提出申訴或提告,是行使合法權利,並非害群之馬;破壞和諧者應是不尊重他人的行為人 開黃腔沒有對別人造成什麼損失,是被害人自己缺乏幽默感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對行為人可採取的法律處分不包括? V強制接受輔導教育 行政罰鍰 民事賠償 刑事處罰(依行為態樣) O若性騷擾是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則以〈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該性騷擾事件,不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 親吻、擁抱或觸摸他人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可能負擔哪些法律責任? 行政罰鍰 民事賠償 刑事處罰 V以上皆是 發生性騷擾事件的因應方式,何者為正確的敘述? 必須蒐集到被騷擾的直接證據,或是在被性騷擾當下立即蒐證,否則性騷擾申訴不會成立 行政申訴、刑事告訴、民事求償沒有時效,被害人隨時提出皆可 被害人若不提出申訴,只是他/她不夠勇敢,我們應持續反覆提醒,直到他/她提出申訴為止 V「113保護專線」24小時全年無休,任何時間自己或他人遭受性騷擾,都可以打電話求助 下列哪項是對性騷擾的「正確」理解? 同性碰來碰去很正常,不會構成性騷擾 男人都喜歡聽黃色笑話,不會覺得自己被性騷擾 女人常故作矜持,嘴巴上說不喜歡,其實心裡不會介意 V我們都應該約束自己的言行、尊重他人的界線,不應隨便以性或性別的話題開玩笑 對於適用〈性騷擾防治法〉事件的申訴受理窗口,何者為「非」? 若行為人任職於公務單位,向該單位申訴 V若行為人是公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向該單位的上級機關申訴 若行為人是私部門的最高負責人,向所在地的社會局(處)(或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申訴 其他情況向發生地的派出所申訴 O若被害人事後仍與行為人保持正常互動,代表該言行並不違反其意願,不構成性騷擾。 O如果同在一個職場,行為人上班時性騷擾被害人,下班後也繼續性騷擾被害人,依照現行法,上班時的性騷擾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來處理、下班後的性騷擾用〈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 X性騷擾案件若調解成立,已提起的申訴、刑事告訴或自訴均視為撤回,民事訴訟也視為訴訟終結。 X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公開或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1)性騷擾防治法(2)性別平等工作法(3)性別平等教育法,請排出「性平三法」適用檢視的順序: (1)(2)(3) V(3)(2)(1) (2)(3)(1) (1)(3)(2) 性騷擾的發生可能源自於哪些因素? 權力不對等 性別刻板印象 對性騷擾的迷思與錯誤認知 V以上皆是 以下對於「權勢性騷擾」的描述,何者為「非」? V無法律明確定義 雙方須有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 行為人對被害人有監督、照護、指導之權 除看雙方的關係之外,行為人也須「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樓上資料有誤 O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性騷擾事件調查過程中,應主動提供或轉介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予被害人。 X若被害人事後仍與行為人保持正常互動,代表該言行並不違反其意願,不構成性騷擾。 O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規定,任何人都不能公開或揭露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 O性騷擾的判斷,應考量被害人的感受,除〈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之外,皆不考量行為人是否有性騷擾意圖。 O性騷擾案件成立與否,完全取決於被害人個人主觀之感受。 X若性騷擾是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則以〈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該性騷擾事件,不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 O性騷擾案件若調解成立,已提起的申訴、刑事告訴或自訴均視為撤回,民事訴訟也視為訴訟終結。 O在網路上發表性別歧視、厭女或仇女的言論,可能構成性騷擾。
X 性騷擾案件成立與否,完全取決於被害人個人主觀之感受。 X 如果同在一個職場,行為人上班時性騷擾被害人,下班後也繼續性騷擾被害人,依照現行法,上班時的性騷擾用〈性別平等工作法〉來處理、下班後的性騷擾用〈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
X性騷擾案件成立與否,完全取決於被害人個人主觀之感受。
X若性騷擾是由不特定人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為之者,則以〈性騷擾防治法〉來處理該性騷擾事件,不再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 O「過度追求」可能構成性騷擾,也可能同時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 對於「場所主人責任」的描述,何者為「是」? 性騷擾事件發生後,場所主人才負有責任 是否要舉辦或要求員工參與性騷擾防治的教育訓練,取決於各單位自己的規劃,法律並無規定 V場所主人負有檢討所屬場所安全之責任 雖被害人有蒐證需求,但監視錄影屬於私人財產,不應對外提供
X 性騷擾案件成立與否,完全取決於被害人個人主觀之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