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總數:20 | ||
是非題:0 | ||
選擇題:7 (A:2、B:2、C:1、D:2) | ||
多選題:13 | ||
roddayeye整理 | ||
Q | 下列哪一個情況可向政府單位提出訴願? | |
v | 政府機關遲遲不發給小袁建築執照 | |
大明欠小芳十萬元,三年來避不見面 | ||
v | 國雄的車停在黃線上被拖吊 | |
v | 阿俊被核定需繳交的稅額過高 | |
Q | 訴願代理人的資格,依訴願法第33條的規定,何者符合? | |
v | 律師 | |
v | 依法令取得與訴願事件有關之代理人資格者 | |
v | 具有該訴願事件之專業知識者 | |
訴願人的未成年子女 | ||
Q | 小芳申請營業登記證久久沒下來,小芳提起訴願,卻因為訴願書不齊全而被駁回,此種訴願決定應為何者? | |
v | 訴願不受理 | |
訴願駁回中的訴願無理由 | ||
訴願駁回中的情況決定 | ||
原處分撤銷 | ||
Q | 小袁家的頂樓建物,被台北縣政府所屬某機關處分為違建,小袁不服要求訴願,請問他應該找哪個單位提出訴願? | |
台北縣政府所屬某機關 | ||
v | 台北縣政府 | |
行政院營建署 | ||
行政院 | ||
Q | 人民提起訴願必須有某些前提,何者符合? | |
v | 必須是中央或地方機關的處分 | |
v | 需為行政機關具體的個案 | |
v | 個案跟國家之間是公法的關係 | |
個案跟國家之間是私法的關係 | ||
Q | 關於訴願為機關自我省察的機制說明,下列何者符合? | |
v | 原處分機關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 | |
v | 若認訴願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 | |
v | 如不依撤銷或變更原行政處分,應於二十日內附具答辯書,送交訴願管轄機關 | |
處分機關之上級管轄機關應先重新審查原處分是否合法妥當 | ||
Q | 以下相關說明,何者有誤? | |
訴願管轄機關,為糾正原處分機關的違法不當,所以它採行職權進行主義 | ||
v | 由當事人自己決定說是否來進行證據調查、言詞辯論、勘驗、鑑定等程序 | |
v | 民事法院審判時,法院對於證據的調查,事實的認定採職權進行主義 | |
v | 因此證據之調查、檢驗、勘驗、鑑定等視訴願者是否有主動要求才決定 | |
Q | 依訴願法第97條的規定,當事人請求再審的原因,何者符合? | |
v | 發現一個之前未參考到的新證物 | |
v | 相關民事、刑事或行政訴訟判決或行政處分已變更 | |
訴願委員成員更換異動 | ||
v | 適用法規應為建築法,卻採行區域計畫法 | |
Q | 提起訴願應遵守的時限,根據訴願法,我國採取何種主義? | |
了解主義 | ||
表達主義 | ||
發信主義 | ||
v | 到達主義 | |
Q | 住汐止的小袁應於96年8月15日前提出訴願,但由於8月13日至8月17日汐止因颱風發生而交通阻斷致延誤訴願期間,小袁是否可以提出延期的要求? | |
不可以,訴願需在30天內提出 | ||
v | 可以,得於原因消滅後十日內,以書面敘明理由,請求回復原狀 | |
可以,在原因發生後一年內皆可提出 | ||
不可以,天災並不適用於回復原狀的申請原因 | ||
Q | 訴願機制對政府機關的好處,何者為非? | |
v | 增加行政訴訟 | |
v | 保障公職權利 | |
v | 職務權責增加 | |
機關之自我省察 | ||
Q | 訴願的審理方式和法院的裁判最大的不同點,何者有誤? | |
v | 法院的裁判以書面審理為原則 | |
v | 法院的裁判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為原則為例外 | |
v | 訴願審理方式以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為原則 | |
Q | 提起訴願,原則上應如何計算才正確? | |
v | 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
自行政處分通知,或公告開始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 ||
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一年之內為之 | ||
自行政處分通知,或公告開始之次日起,一年之內為之 | ||
Q | 訴願決定的做出,以下的相關說明,何者正確? | |
根據訴願法規定,需在二個月內作出決定 | ||
v | 必要的時候可以延長一次 | |
v | 延長一次以二個月為限 | |
v | 要在五個月內作出決定 | |
Q | 關於訴願的本質和功能,何者說法正確? | |
v | 保障人民權益 | |
v | 機關自我省察 | |
企業之行政監督 | ||
v | 替代(行政)訴訟 | |
Q | 依訴願法的規定,下列哪些單位可以提出訴願? | |
v | 麻豆鎮農會 | |
v | 台電公司 | |
監察院 | ||
v | 文教基金會 | |
Q | 小芳於96年9月10日收到政府機關的處分通知,通知上並未註明小芳何時可提出訴願救濟的時間,如此小芳何時前提出的訴願為有效? | |
民國96年9月17日 | ||
民國96年10月9日 | ||
v | 民國97年9月10日 | |
民國 97年10月9日 | ||
Q | 亂丟垃圾產生爭議的案件,若是沒有採行訴願制度而直接上法院,法院將增加許多工作量,這是指訴願的哪一個特色與優點? | |
保障人民權益 | ||
機關自我省察 | ||
企業之行政監督 | ||
v | 替代(行政)訴訟 | |
Q | 以下關於行政爭訟的意義,何者敘述正確? | |
行使權利者為人民 | ||
v | 爭訟對象為行政機關就具體事件的措置 | |
v | 依據私權規範所為的措置,認為損害自身權益 | |
v | 請求權責機關或法院依法給予裁決,以保障其權益 | |
Q | 訴願審議委員會的組織說明,何者正確? | |
v | 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 |
v | 委員應有二分之一具有法制專長 | |
委員由本機關高級職員擔任 | ||
v | 所需承辦人員由機關首長就本機關職員中具法制專長者調派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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