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總數:10 | ||
是非題:3 (○:1、╳:2) | ||
選擇題:2 (A:1、B:0、C:1、D:0) | ||
多選題:5 | ||
roddayeye整理 | ||
Q | 道路事故在判定是否構成國賠責任時,需注意下列哪些特點? | |
道路是否由國家所建置 | ||
v | 道路坑洞的形狀是否會引發事故 | |
v | 道路利用者的責任是否可成為過失相抵的原因 | |
v | 事故是否具備時間上的不可抗力 | |
Q | 如何判斷引發損害的原因是否屬於不可抗力因素? | |
需依據一套規定的準則判斷 | ||
v | 沒有一定的判斷標準 | |
只要是自然力或第三人行為引起的事故都屬於不可抗力 | ||
v | 要視具體情況、社會環境、時代背景與科學技術水準等不同的因素來判斷 | |
Q | 下列關於無過失賠償責任的敘述,何者正確? | |
v | 因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構成的國賠責任,不以設置或管理者是否故意或過失做為構成要件 | |
因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構成的國賠責任,只要證明國家沒有過失,國家就不用賠償 | ||
因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構成的國賠責任,只要證明設置或管理者沒有過失,國家就不用賠償 | ||
以上皆非 | ||
Q | 如果在國賠法第3條「設置或管理有欠缺」的概念中納入人的元素,會發生下列何種情況? | |
v | 受害民眾必須舉證設置或管理者的缺失,才能構成國賠責任 | |
民眾的權益只要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的缺失而受損,即可獲得國賠 | ||
v | 國家賠償法第3條將不符合其立法精神 | |
v | 對欲依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申請國賠的民眾不利 | |
Q | 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生的國家賠償責任,屬於國家賠償法中的第幾條? | |
第1條 | ||
第2條 | ||
v | 第3條 | |
第4條 | ||
Q | 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的安全性應該具備下列哪些特性? | |
v | 關聯性 | |
v | 時間性 | |
v | 整體性 | |
v | 不受法規限制性 | |
Q | 國家賠償法第3條屬於「國家自己責任」。 | |
v | ○ | |
╳ | ||
Q | 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定人民的生命、身體、財產權因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之欠缺而受損時,可申請國賠除了這三種權利外,其他權利受損時,無法申請國賠。 | |
○ | ||
v | ╳ | |
Q | 某核電廠排放的核廢料導致附近居民的健康受影響,屬於「生命權」受到損害,可根據國賠法第3條申請國賠。 | |
○ | ||
v | ╳ | |
Q | 關於免責事由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
v | 不是所有不可抗力事故,國家都可免責 | |
只要是不可抗力事故,國家就可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 ||
v | 如果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原本已有欠缺,國家無法以不可抗力為由請求免責 | |
v | 在認定不可抗力的免責事由時,一定要確認公有公共設施是否已具備應有之安全性 |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