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總數:20 | ||
是非題:9 (○:3、╳:6) | ||
選擇題:6 (A:2、B:1、C:2、D:1) | ||
多選題:5 | ||
roddayeye整理 | ||
Q | 在法條中的『應』是義務的意思。 | |
v | ○ | |
╳ | ||
Q | 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下列何者正確? | |
女性人數比例二分之一以下 | ||
v | 必要時,部分小組成員可以外聘 | |
依據前項選擇,若是必要全部組員也都可以外聘 | ||
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申請或檢舉後,除有前條所定事由外,必須在七日內交由所設的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 ||
Q | 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4條,法律應經司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 |
○ | ||
v | ╳ | |
Q | 案例中,女童在藥房竊取藥品,此種行為依據法律內涵中歸為哪一類? | |
刑事法律 | ||
民事法律 | ||
行政法律 | ||
v | 以上皆是 | |
Q | 下列何者不是第三者在刑事訴訟中的程序? | |
v | 告訴 | |
公訴 | ||
審理 | ||
告發 | ||
Q | 被害人及其家屬皆可以向直轄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指派社工人員陪同,而主管機關能視情況拒絕。 | |
○ | ||
v | ╳ | |
Q | 性別平等教育法中,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 |
小組成員應具性別平等意識 | ||
女性人數應佔總數二分之一以上 | ||
v | 專家學者人數比應佔四分之一以上 | |
雙方當事人分屬不同學校應有申請人學校代表 | ||
Q | 性別平教育法第30條提到,必要時,部分小組成員得外聘。其中的『得』指的是必須。 | |
○ | ||
v | ╳ | |
Q | 民法第1055條第3項,有哪些可以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 | |
v | 未成年子女 | |
v | 主管機關 | |
v | 社會福利機構 | |
v | 其他利害關係人 | |
Q | 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9條,下列哪些是被害人能申請的補助? | |
v | 非屬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範圍的醫療費用 | |
v | 訴訟費用 | |
v | 其他費用 | |
v | 律師費用 | |
Q | 行政執行法第36條「即時強制介入」,意指社工人員必須在受理通報24小時內看到當事孩童。 | |
v | ○ | |
╳ | ||
Q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八條,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 |
從項開始冠以數字,並應加具標點符號 | ||
分為項、款、例 | ||
v | 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 | |
第某條前應要空二字書寫 | ||
Q |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0條中,學校或主管機關接獲申請或檢舉後,除前條所定事由外,應於幾日內交由性平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 |
v | 三日內 | |
五日內 | ||
七日內 | ||
一個月內 | ||
Q | 若是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接獲學校或主管機關重新調查的要求,應另組調查小組。 | |
v | ○ | |
╳ | ||
Q | 實體法是規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實現的法律;程序法是規範權利藝術關係如何歸屬的法律。 | |
○ | ||
v | ╳ | |
Q | 法條內,『得』念作(ㄉㄜˊ),代表可以的意思,象徵透過法律給予人具有權力(power)。 | |
○ | ||
v | ╳ | |
Q | 被害人為兒童或少年時,除顯無必要者外,直轄縣市主管機關應指派社工人員於偵查或審判中陪同在場,但不可以陳述意見,以免擾亂視聽。 | |
○ | ||
v | ╳ | |
Q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各機關發布之命令,依其性質稱呼,何者有誤? | |
規程 | ||
v | 條例 | |
v | 通則 | |
準則 | ||
Q | 即時強制方法有哪些? | |
v | 對於人之管束 | |
v | 對於物之扣留 | |
v | 對於住宅等之進入 | |
v | 其他依法定職權之必要處置 | |
Q | 法律中的刑事訴訟部分,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 |
v | 第三者告發只能夠藉由司法警察機關,沒有其他管道 | |
加害人主動自首或投案,檢察官進行偵辦後,根據犯罪證據充不充足,進行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 ||
被害人向當地的司法警察機關或是地檢署提出告訴 | ||
v | 被害人若是因為檢察官認為不起訴,可提出再議,高檢署若認為再議無理由,就只能接受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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