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總數:15 | ||
是非題:0 | ||
選擇題:15 (A:2、B:5、C:3、D:5) | ||
多選題:0 | ||
roddayeye整理 | ||
Q | 內政部警政署因執行業務需要,向交通部公路總局請求提供資料,係依下列何者規定? | |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政府資訊 | ||
依檔案法申請檔案應用 | ||
依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 | ||
v | 依行政程序法第19條請求行政協助 | |
Q | 甲向監理所申請提供道路交通相關法律及法規命令乙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
上開法律及法規命令係屬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 | ||
v | 上開法律及法規命令之公開,採以網站公開方式即足 | |
上開法律及法規命令已於網站公開者,監理所得以告知查詢之方式以代提供 | ||
監理所得提供紙本並收取費用 | ||
Q |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政府資訊申請權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 ||
v | 外國人均非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 |
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 ||
香港地區人士,非屬本法所定申請權人 | ||
Q | 關於《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所定應主動公開之「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
合議制機關係指由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成員組成之決策性機關 | ||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包括其所審議議案之案由、議程、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 | ||
中央選舉委員會係合議制機關 | ||
v | 各機關人事甄審委員會係合議制機關 | |
Q | 下列何者非屬「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範圍? | |
書面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 ||
v | 各機關考績委員會之會議紀錄 | |
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學者進行之研究報告 | ||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 ||
Q | 政府資訊公開法之立法目的係為保障人民知的權利,依該法人民享有之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 |
v | 政府資訊申請作成權 | |
政府資訊申請提供權 | ||
政府資訊申請更正或補充權 | ||
申請資訊被拒絕之行政救濟權 | ||
Q | 甲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乙機關請求更正乙機關所保有其之個人資料,如無其他法律特別規定,乙機關為准駁決定之處理期間如何? | |
受理申請提供之日起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15日 | ||
應於2個月內為准駁之決定,不得延長 | ||
v | 受理申請提供之日起3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30日 | |
受理申請提供之日起20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之期間不得逾20日 | ||
Q | 下列何者非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所定「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 | |
機關內部簽呈 | ||
機關內會辦意見 | ||
機關承辦人所擬函稿 | ||
v | 具體案件之檢驗數據 | |
Q | 甲向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請提供該局104至105年國道橋梁定期檢測之相關數據、履勘照片及高公局2年間對國道橋梁養護業務檢討相關內部意見溝通之簽呈,茲高公局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為准駁之決定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
甲基於個人學術研究而申請,相關數據、履勘照片及簽呈均應提供 | ||
v | 相關數據、履勘照片應予提供,簽呈不予提供 | |
相關數據、履勘照片不予提供,簽呈應予提供 | ||
相關數據、履勘照片及簽呈均不予提供 | ||
Q | 甲教授為個人進行學術研究,向文化部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
甲應填具申請書 | ||
甲得以書面通訊方式申請 | ||
v | 甲填具之申請書中應載明事項未敘明用途,文化部應逕予駁回 | |
甲為學術用途申請,文化部得依規定審酌是否減免收費 | ||
Q | 下列何者不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 |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 | ||
v | 臺灣電力公司 | |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 ||
國立臺灣大學 | ||
Q | 台北市市民甲向乙機關申請提供乙所取得且保有之丙之個人資料,如甲、丙於行政機關均無任何行政程序在進行,又丙之資料業已歸檔,乙決定是否提供丙之個人資料可能適用之規定,不包括下列何者? | |
v | 行政程序法第46條申請閱覽卷宗之規定 | |
檔案法 | ||
政府資訊公開法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
Q | 政府資訊主動公開之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
得於機關網站公開 | ||
於機關閱覽室提供閱覽 | ||
得刊載於政府機關公報或其他出版品 | ||
v | 不得以記者會方式公開 | |
Q | 立法委員甲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
立法委員是民意代表,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9條行政協助之規定 | ||
立法委員經立法院同意後,始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 ||
立法委員僅得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請求提供 | ||
v | 立法委員以國會辦公室名義請求提供,適用政府資訊公開法 | |
Q | 受理人民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甲機關,確知該申請之政府資訊非屬其職權範圍內所作成或取得者,而屬乙機關於職權範圍內所作成,甲機關應如何處理? | |
將案件存查 | ||
將案件退還申請人 | ||
v | 將案件函轉乙機關並通知申請人 | |
口頭告知申請人並請其逕洽乙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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