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庫總數:20 | ||
是非題:7 (○:4、╳:3) | ||
選擇題:7 (A:1、B:2、C:2、D:2) | ||
多選題:6 | ||
roddayeye整理 | ||
Q | 「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皆總稱為所得稅的「一般扣除額」,納稅人可以把兩種扣除額加總列為一般扣除額報稅。 | |
○ | ||
v | ╳ | |
Q | 請問下列何者不是稅捐調查進行時應遵守的原則? | |
稅捐稽徵機關有錄影、錄音需要,也應先告知被調查者後才進行 | ||
v | 被調查者本人必須到場,不得委任代理人 | |
被調查者可在告知稅捐稽徵機關後,自行進行錄音、錄影 | ||
被調查者可以協同輔佐者到場 | ||
Q | 稅捐稽徵機關打算派員前往某知名餐廳進行統一發票稽查,因通知調查將無法達成稽徵或調查目的,可以不事先通知被調查者。 | |
v | ○ | |
╳ | ||
Q | 稅捐機關違法取得的證據,在怎樣的情況下可用作認定課稅或處罰的基礎? | |
v | 排除該證據的使用明顯有違公共利益者 | |
v | 違法程度輕微 | |
經機關首長同意採用 | ||
只要足以影響審判都可採用 | ||
Q | 地方法院及高等行政法院應設稅務專業法庭,由稅務案件專業法官組成,審理納稅者因稅務案件提起的行政訴訟。 | |
○ | ||
v | ╳ | |
Q | 請問下列何者為納保官的職責? | |
v | 於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提供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 |
v | 協助納稅者進行稅捐爭議之溝通與協調 | |
v | 受理納稅者之申訴或陳情,並提出改善建議 | |
每季提出納稅者權利保護之工作成果報告 | ||
Q | 請問下列關於公平合理課?原則,何者錯誤? | |
v | 只要納稅者違反稅法義務行為,都會遭受處罰 | |
納稅人如果沒有經濟負擔能力,不應課稅 | ||
應依納稅人經濟上負擔能力予以課稅 | ||
針對納稅人為減輕稅捐的規避行為,原則上不予以處罰 | ||
Q | 一般民眾可以利用那些方式,申請納保官的協助? | |
網際網路 | ||
電話 | ||
言詞 | ||
v | 以上皆是 | |
Q | 請問下列選項中,哪些屬於列舉扣除額? | |
教育支出 | ||
v | 保險費 | |
v | 捐贈 | |
v | 房貸利息 | |
Q | 請問下列何者不屬於納保官的任用資格? | |
最近5年未曾受懲處、懲戒或刑事處分 | ||
v | 具有稅務、會計或法律專業且從事稅務工作5年以上 | |
3人以上者,應至少1人曾從事稅務行政救濟工作或具法律專業 | ||
成績優良之現任薦任八職等以上人員 | ||
Q | 逃漏稅與租稅規避都是不合法的行為,都須接受法律處罰,無一例外。 | |
○ | ||
v | ╳ | |
Q | 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財政部應選任相關人員15至20人組成。請問當中的主委應由何者兼任之? | |
財稅系教授 | ||
稅務局局長 | ||
v | 財政部長 | |
記帳士公會會長 | ||
Q | 就算未經稅捐機關事先許可,被調查者還是可以自行偕同輔佐人到場。 | |
v | ○ | |
╳ | ||
Q | 為保護納稅者正確納稅的權利,主管機關應在官方網站,主動公開哪些資訊,供民眾查詢、下載及利用? | |
全體國民的所得分配級距與其相應的稅捐負擔比例及持有之不動產筆數 | ||
稅式支出情形 | ||
其他有利於促進稅捐公平之資訊 | ||
v | 以上皆是 | |
Q | 稅捐機關通知納稅人的調查函中,應包含哪些內容? | |
v | 調查之必要性 | |
調查員的姓名、聯絡方式 | ||
v | 有選任代理人或偕同輔佐人到場之權利 | |
v | 行使調查之法令依據。 | |
Q |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是依據前一年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___%而定? | |
70% | ||
30% | ||
v | 60% | |
50% | ||
Q | 陳媽媽贈與200萬現金給女兒小花,轉移後卻未依規定申報贈與稅,這是違法的逃漏稅行為。 | |
v | ○ | |
╳ | ||
Q | 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中的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不得少於三分之二,並應具有法制、財稅或會計之專長。 | |
v | ○ | |
╳ | ||
Q | 為強化納稅者的救濟保障,請問納保法包含哪些方向? | |
降低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外部委員人數 | ||
v | 課稅處分經行政法院撤銷或變更後,經一定期間未確定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 | |
v | 設置稅務專業法庭 | |
嚴審追加或變更原處分違法事由 | ||
Q | 為強化納稅者的救濟保障,納保法主要有四大方向,請問下列何者包含其中? | |
課稅處分經行政法院撤銷或變更後,重為處分無時間限制 | ||
v | 設置稅務專業法庭 | |
v | 放寬追加或變更原處分違法事由 | |
v | 提高財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外部委員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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